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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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关于编制工作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编制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建筑节能建筑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绿色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重庆知其中,市城设委实施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乡建
二 、关于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编制高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万盛经开区、绿色经开区、重庆知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两江新区、基本原则、规划目标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三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